各支部、各部门:
清明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
二、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合作单位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钱物、吃请、游玩、住宿等。
四、严格落实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依规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五、勇于自我革命,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各支部、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坚持到底,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打好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要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全体员工要继续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争做移风易俗、厉行节俭的表率,用实际行动影响身边人,让清明节更加清正廉洁!
产业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及顶风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产业纪委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