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部门:
清明将至,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根据学校《关于清明节期间遵守政治纪律的通知》,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要求,自觉维护祭扫秩序。
二、带头移风易俗,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三、带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耍特权、搞特殊。
四、带头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廉洁过节。
各支部、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学校和公司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心存敬畏、令行禁止。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将按照学校和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产业纪委
2021年4月2日